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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我院2024届研究生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best365网页版登录官网  发布时间:2023-06-21  浏览次数:1340

    2024届研究生毕业生

    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开展在穗院校2024年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我校2024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结合我毕业生就业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一)2024届毕业生,且符合以下情形之一:

    城乡困难家庭(低保家庭本人或父母/残疾人家庭本人或父母、脱贫人口核验人员等)成员,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单一学制内)。

    若学生申请了国家助学贷款又属于城乡困难家庭,请尽量以国家助学贷款的名义申请求职创业补贴,避免因为材料繁琐导致申请不通过

           如属于符合上述补贴对象范围,但并未申请求职创业补贴的同学,必须提交“个人自愿放弃求职创业补贴申请的声明”,本人用A4纸写明个人情况,并签名确认,于2023年6月25日下午4点前交至院楼317刘老师办公桌。

    (二)关于求职创业补贴佐证材料等内容的说明

    1.以上所列相关证件或证明(除助学贷款合同外)的有效期至少需到2023年8月(或申请日期仍有效),有效期一般最少为1年内,无明显有效期的,需补充完善年审或者提供县级以上发证机构开具的盖章有效证明(请学院务必严格审核该项材料);

    2.《低保证》等所列相关证件或证明无明显有效期的,需要提供与《低保证》编号或姓名对应的银行流水账单,账单的低保补贴发放时间要提供到学生申报当月,并加盖发放银行盖章或业务专用章

    3.关于“所列相关证件或证明中关于直系亲属的认定”。所持《低保证》等所列相关证件或证明人员只包含本人和直系父母。学生的姓名在所列相关证件或证明中有记录并享受低保补贴的,可以作为认定条件。

    4.若属于脱贫人口家庭,相关学生在625日中午12点前将附件1《申请核验脱贫人口家庭学生名单电子版(以及下文“学生申请”中要求的其他电子版材料)发送至liuduoduo@scau.edu.cn学院《申请核验脱贫人口家庭学生名单》(附件1汇总后发送至就业指导中心,统一通过国务院扶贫办查询系统与报送广东省乡村振兴局进行核验。

    5.本科期间内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不能作为研究生期间申报补贴依据,硕士研究生期间内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不能作为博士研究生期间申报补贴依据;学制期间内多次贷款的,只需提供其中近期一年的贷款合同。除个别无编号的扶贫卡外,其他证件都要求有编号,如发证单位确实没有编号的,需要发证机关出具未编号证明或者发证机关认可的默许编号。

    6.本人已在上个学历申请过(上个学历在广东省就读)的(硕士毕业生已在本科毕业阶段申请过、博士毕业生已在硕士或者本科期间申请过等)不得重复申请。

    7.除以上所列证件或证明材料外的其他材料无效。

    二、补贴标准

    3000元/人(一次性补贴,已申领过则不可重复申领)。

    三、申领流程

    (一)学生申请

    1.符合要求的2024届毕业生于2023年625日(周中午12点之前提交申请材料至院楼317刘老师处,申请材料包括以下五类

    1)纸质版附件材料:附件2《在穗院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注意:填写模板见附件3,用A4打印,保持在一页纸,申请人签名需手写,使用申请本人银行卡申领,本科生、研究生均需要提供交学费的工行卡,卡号需要清楚填写和写明银行支行信息原则上应为社保卡账号,见下文备注申请人承诺一栏落款时间统一写为2023年7月2日

    电子版附件材料:仅需附件2附件2的电子版表格在规定时间前发送至邮箱liuduoduo@scau.edu.cn;(附件2中的“生源地”指高考前户口所在地;按要求粘贴相片;附件2的填写模板见附件3);邮件主题命名为“2024届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材料——张三”

     由于附件4、附件5要登记的信息较多,因此电子版无需提交,更改为以登记腾讯文档收集表的形式进行收集信息,申请求职创业补贴的同学请务必在6月25日中午12点前认真填写腾讯文档收集表信息(腾讯文档、附件2中一致的信息务必保持一致)。

    【腾讯文档】材能2024届研究生毕业生求职补贴人员花名册

    https://docs.qq.com/form/page/DUHJFcmREaHJkZGpv

    2)相关证件或证明的复印件(城乡低保证、五保供养证、特困职工证、扶贫卡、本人残疾证、零就业家庭证明或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辅助证明出具原件);

    3)身份证复印件(A4纸复印,身份证正反面复印至一张纸上);

    4)户口本复印件(A4纸复印,含户主、家庭主要成员和本人页面,有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的不需要此项证明);

    5)个人“社保银行(工行等)银行卡”复印件(A4纸正面复印,并在空白处写上卡号和写明银行支行信息并本人签名,不可使用他人银行卡代领)。

    备注:

    (1)以上申请材料中的第(2)-(5)种佐证材料(即各类复印件)建议提前保存好扫描件PDF,以便需要更换或重新打印。

    以上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每页材料须由申请人亲笔签名确认务必注意附件2、腾讯文档收集表中信息的准确性,尤其是附件2务必检查信息无误后再打印签字请有意愿申请的毕业生准备好以上材料,并按以上顺序用回形针夹在一起在规定时间前上交给辅导员老师

    2)附件2、腾讯文档收集表中的银行账户问题:

    学生提供的本人银行账户原则上首选广州个人社会保障卡账户(不提交社保卡金融账户会影响系统录入和补贴发放),确无社保卡账户的可发放至个人名下广东省内其他银行账户。学生本人个人社会保障卡账户或银行账户开户行必须具体到支行。若有两张或以上社保卡,只能选择其中一张社保卡,需注销另外一张不常用的。

    (二)学院审核

    学院2024届毕业生(含本科生和研究生)申请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重点审核证件是否有效及是否在有效期),严格把关

    (三)学院公示

    学院确认名单无误后,公示5个工作日,再将所有通过预审的学生信息按模板导入广东就业创业专项资金补贴申请平台。公示无异议的毕业生,学校提交至广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复核,复核无误后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经过调查不符合补贴条件的,不予补贴并告知申请人;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过调查异议不成立的,进入发放环节。

    (四)补贴发放

    根据文件规定将补贴资金发放到毕业生指定的银行卡中。公示完毕并无异议,市高指中心按《广州市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就业补助资金支出审批流程》办理5个工作日将款项发放到学生本人银行账户。

     

    附件:

    1.申请核验脱贫人口家庭学生名单

    2.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3.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模板)

    4.广东省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求职补贴人员花名册(以腾讯文档收集表形式登记,不再提交电子版)

    5.省一体化导入模板(供查询户籍地址编号等信息


    附件1.申请核验脱贫人口家庭学生名单.docx

    附件2.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docx

    附件3.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模板).docx

    附件5.省一体化导入模板(供查询户籍地址编号等信息).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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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6月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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